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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中新社70年丨张明新:从“蒙查查”到“中国新闻奖”!******

  25年前的7月1日凌晨,作为中新社香港回归报道前方团队的一员,张明新随解放军驻港部队跨过深圳河,进驻原驻港英军总部威尔士亲王大厦,见证香港回归祖国的荣光时刻;25年后,这位新闻老兵再次出发,履新中新社总编辑,投身新的“新闻战役”。小牛工作室今天特别分享张明新1997年6月撰写的《<千日迎回归>写作追忆》。

  破“三关”:不再“蒙查查”

  1997年7月1日,是我们这些驻港的内地记者日夜盼望的日子。多少天来,大家踏着回归的脚步,废寝忘食地工作,向读者听众观众们报道回归信息,度过了一个个难忘的日日夜夜。

▲作者驻港期间在维多利亚港留影▲作者驻港期间在维多利亚港留影

  当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就在眼前时,我不禁想起刚到香港的情景和参与采写《千日迎回归》一稿的前前后后。1994年6月1日中午,我乘坐的广九直通车越过了罗湖桥,这是我第一次出境采访,并由此开始了常驻香港的记者生涯。

  作为中国一家从事对外报道的通讯社,在收回香港这一历史性事件上写出一些富有时代感的稿件是我们的使命,而又作为初来未从事过香港问题报道的我来说,仍有不少困难需要克服。

 ▲6月20日,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多个户外大屏幕播放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的庆祝标语。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6月20日,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多个户外大屏幕播放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的庆祝标语。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首先是语言关。1994年普通话在香港还没有现在这么流行。记得第一次去参加一个爱国爱港团体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一席的广东话只听懂百分之二三十。

  于是,平日利用一切机会多看电视,多听收音机,多看录像,向当地的同事学习,向来实习的香港学生求教。慢慢地能听懂新闻节目了,电台的清谈节目也能听懂大意了,还开始大着胆子说几句。

▲97庆回归香港—北京接力赛▲97庆回归香港—北京接力赛

  其次是融入香港的社会,了解港人的所想所思。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工作,一开始最好是尽可能地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去现场,了解当地,熟悉地理,能找一些今后的采访线索。“不以稿小而不去”。当然有些稿子不一定马上写,可以留下资料以后用。

  再次是了解香港的政治经济情况,香港是较成熟的自由经济模式,与内地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很大不同,政治体制差别就更大。临来时曾买了不少书籍,到香港后,把这些书翻了一遍,又看了一些港版的书籍资料。

  经过三四个月,广东人所说的“蒙查查”(糊涂)现象少点了,一般性的报道拿得起来了,也找到了做重点报道的感觉。

  “马照跑”:明天会更好

  1994年10月5日是香港回归倒计时一千日。我们想,要在倒计时一千日时写篇有点分量的稿件。

  “马照跑”是对“九七”后香港生活方式不变的形象写照。我们分社附近有一个马会的投注站。5日正好是赛马日,街间随机访问是我们在香港报道尤其是重大事件反应报道的常用的手法。好处是人物语言和场景鲜活生动,难处是要克服语言上的障碍,还要耗费时间,并克服一些不愿意接受访问时的尴尬情况。

  老记周景洛到投注站后看见一个正在专心填马票的小伙子,小伙子选了一匹名为“明天更好”的马投注,于是老周主动上前与他交谈。得知小伙子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选定‘明天更好’这匹马投注”希望会给他带来好运的心态。

  我则一早就到街上转悠,见到了报摊上报纸头版大幅迎回归的祝贺广告,与平时整版篇幅的地产广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便觉得这个细节既可以烘托气氛,又反映出了港人的期盼回归心情。

▲1997年6月1日香港培侨中学毕业典礼▲1997年6月1日香港培侨中学毕业典礼

  回到办公室后找出名片本,连着打了几个电话,但只找到了9月18日区议会选举时碰到的王国兴议员。我当时的广东话还处于“识听唔识讲”的阶段。好在王国兴能听懂普通话,我也能听懂他说的广东话。

  通过一个人物的活动、言论来表现某个新闻事件是西方新闻写作的常见的手法,对外报道的受众也容易接受。王先生说:“港人必须丢掉幻想,立足于己,依靠祖国,团结建港。”由此表现一个普通爱国爱港人士在“千日迎回归”时的所想所思,所作所为。

▲香港各界举行国庆庆祝活动▲香港各界举行国庆庆祝活动

  至于其他一些细节,如基本法讲座、文化和招商展览等分别是从报纸、新闻稿和采访通知材料中综合而成,没有展开写,只起到画龙点睛的用途。到了下午,材料汇集得差不多了。用一台黑白屏幕的IBM笔记本,我开始负责执笔合成。

  下午3点,负责写港督施政报告稿的同事递过来彭定康的第三份施政报告英文本《香港:未来一千天》,报告中蕴含着殖民统治者的无奈和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心有不甘。于是决定在我们稿件中加上有关内容,以加强针对性。

 ▲香港—广州庆回归信鸽竞翔活动举行▲香港—广州庆回归信鸽竞翔活动举行

  虽然时间匆忙,但由于大家材料准备充分,对主题商议得透彻,所以立意谋篇就省力许多,而重点放在了材料的选择和布局上,正好文字稿件选择了四个场景(报摊、马会、招商会和文化展览会),四个人物谈话(曾宪梓、王国兴、萧蔚云、朱幼麟),并穿插了一些过渡语言,感觉尚不冗长。

  斩获“中国新闻奖”

  到了下午5点来钟,初稿出来了,老周先将那份初稿修改后交给了分社的副总编蔺安稳,老蔺将原题《千日倒数迎回归》改成《千日迎回归》,改后的标题,既简明扼要,又富有力度。

  第二天,我们看到了《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刊出了此稿。《文汇报》标题改为《香港:千日倒数开始》,并加了《责任感紧迫感》和《一体化的趋势》两个小标题。《商报》将标题改为《满怀期待共保繁荣港人迎接千日回归》,过了两天,看到在澳门和泰国等地的四五家报纸上也刊出了这篇稿件。

  经过分社和总社的推荐,时任我社总编辑的郭健(又名郭建)将这篇稿件带到了1994年“中国新闻奖”的评比会上,获得了三等奖。 (原载1997年第7期《新闻三昧》,本文有删节)

  作者:张明新(时任中国新闻社香港分社采访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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